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一周要闻3月26日

黑龙江省河湖长制一周要闻

(总第期)一、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年度河湖长制考核结果3月25日,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年市(地)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和市(地)级河湖长考核结果的通报》、《关于年省直责任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全省7个市(地)获优秀等次,6个市获良好等次;40名市级河湖长获优秀等次,11名市级河湖长获良好等次;13个省直责任单位获优秀等次。二、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3月30日,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力推进河道采砂规范化管理,坚决遏制违法采砂行为,确保河道采砂有序开展。三、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开展河湖数字化亲水景观图谱编制工作3月29日,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数字化亲水景观图谱编制工作的通知》。通过在新媒体建立全省河湖亲水景观图谱,展示河湖亲水环境、景观文化,全面提升河湖长制信息化数字化服务能力,方便百姓享受高质量河湖生态康养旅游产品,发挥数字经济优势,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四、牡丹江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杨廷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3月25日,牡丹江市委书记、市总河湖长杨廷双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牡丹江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杨廷双强调,要对标对表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把牡丹江的绿水青山保护好,努力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优势。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压实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人到岗到点到事到责;严督实导,倒逼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地见效;统筹兼顾,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牡丹江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五、大庆市进一步加强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3月25日,大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及以下河湖长履职尽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基层河湖长履职工作任务、工作方式等内容,推进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

3月30日,大庆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大庆市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县(区)水务部门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河湖日常巡查工作,河道、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积极开展河湖管护巡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开展集中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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