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8万黑龙江省奖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本文转自: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黑龙江省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方案》明确,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年度新评定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奖补8万元;对年度市级示范(已获得过2万元奖补资金)升级为省级示范的家庭农场,每个奖补6万元。
《方案》提出项目资金重点使用方向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包括流转土地,完善农业生产配套设施,引进改良和应用新技术、新品种,建造或改造圈舍和池塘,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畜禽疫病绿色防治等;农产品市场营销。包括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及其生产基地和原产地标志等认证,开展农产品商标注册、包装与设计、品牌建设与推广,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展销活动等;规范自身经营管理活动。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和财务收支记录,创新规范实用的经营管理模式。同时,积极组织或参加农业政策、技术等各类培训等。
省级将不定期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县(市、区)下年度省级示范场申报推荐资格。(记者李天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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