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佳木斯市分行集中采购安保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ZFW)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佳木斯市分行集中采购安保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FW),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佳木斯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0。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
详见招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年11月25日09时00分00秒---年11月29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12月16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招标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12月16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
七、其他内容
招标
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佳木斯市分行的委托,对佳木斯市分行集中采购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FW
二、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分行集中采购安保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自筹资金99万元;
四、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五、招标内容:安保公司指派保安员,对双方确认的目标、区域:包括办公楼内的水、电、消防(防火)、财、物及安保范围内的人员安全、白天门卫、夜晚巡楼、守护、前后门开关、报纸分发、邮件(不含电子邮件)接收以及其他临时交办的工作事项。实施安全保卫,做好防火防盗,防止侵害招标人及招标人人身、财产的行为发生,维护招标人的工作秩序。
六、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年12月31日;
七、服务地点:佳木斯市分行及辖内6个营业机构(富锦市支行、桦南县支行、汤原县支行、桦川县支行、同江市支行、抚远市支行)。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hd.chinatax.gov.cn/nszx/initMajor.html)、“信用中国”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36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