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遴选选调

一、遴选(选调)岗位及数量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6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1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1人;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文字综合岗位2人;

宝泉岭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3人;

红兴隆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4人;

九三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2人。

二、遴选(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农垦中院及林区中院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面向省内各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在编在岗员额法官;

黑龙江省林区中院文字综合岗位面向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央和省级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宝泉岭人民法院、红兴隆人民法院、九三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员额法官岗位面向省内各市(地)级及以下法院、检察院在编在岗员额法官、检察官。

三、资格条件

见公告原文

四、遴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年12月29日8时30分-年1月5日17时30分。

2.网络报名平台:龙江先锋网——公开遴选(招聘);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端口注册成功后,需按要求填报信息,并将报名材料按照网站要求的格式上传,上传成功后提交。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电子版扫描件。

(2)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认定表》《落编单》电子版扫描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公章。

(3)《黑龙江省农垦法院系统及林区中院年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扫描件,报名表需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粘贴照片要与现场确认提供的照片一致。

(4)报考员额法官职位的还需上传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审核

农垦中院及林区中院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考生可在龙江先锋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并于年1月1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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