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通道破格晋升黑龙江省会计专业人员职
日前,黑龙江省人社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出台了《黑龙江省深化会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就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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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实施方案》坚持“宏观稳定、微观灵活”的原则,全面承接国家改革任务,结合黑龙江省实际进行了细化创新,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组织实施”三部分内容,具体提出了“健全评价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衔接培养制度、优化管理服务”五项改革任务。同时,重新修订印发了《评价标准》,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评审条件、附则”四章内容,从年度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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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在健全评价体系方面有什么新的变化?
在现行会计专业职称中设置初级(助理级)、中级、高级(副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级,名称依次为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和正高级会计师,并明确各层级职称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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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进行了哪些改革?
坚持把职业道德放在评价首位,充分体现会计人员职业特点,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进行分类评价,注重对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会计人员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优秀会计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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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在创新评价机制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综合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建立适应不同层级会计工作职业特点的评价机制。其中,初级、中级继续实行“以考代评”的评价方式,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正高级一般应采取专家评议和面试答辩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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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在衔接人才培养制度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答:坚持以用促评,以培养为基础,以评价为手段,以使用为目标,用人单位应当结合事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会计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拓展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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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在对以往黑龙江省通过评审取得的“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过渡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为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以往通过评审取得的“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等同于“正高级会计师”资格,无需重新评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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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在评价条件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包括“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在“申报条件”方面,对国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保持不变,增加了被聘在岗满1年、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等基本要求。在“评审条件”方面,把国家政策性、导向性要求尽可能在评价标准中具体体现,突出评价创新价值、能力、业绩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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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对于相近系列(专业)职称衔接是如何规定的?
取得高级审计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的,通过高级会计师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取得正高级审计师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正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条件的,可参加正高级会计师评审。
记者:杨志英
见习编辑:薄勋
审核:姜明
统筹:孙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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