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6月5日起执行注意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噪声污染防治法。法律将于年6月5日起施行。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法律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来源:新华社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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