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放宽中级报名条件财智热点
年中级各地区报名简章陆续公布,最近,在给大家整理各地区具体要求时发现这一地区中级报名条件额外增加一条:部分没有工作经验的考生也能报考年中级考试!
这对于部分想要报名的朋友,无疑是个好消息,我们来看下。
这类人不从事会计工作,也可报名年中级考试
江苏省财政厅在公布年中级报名简章时,新增加了一条对于特殊报考人员的处理,一起来看下!
部分原文如下:
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属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报考人员(当前既不从事会计工作又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须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授权报名。
经授权后,报考人员可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无须进行信息采集。除提供上述网上报名须提交的有关资料,还须提供曾经从事会计工作的相关证明(满足具体条件6的除外)。
对于上述提到的“信息采集”内容,财政厅也做了详细解释:
这里,给大家举几个例子,来解释一下“特殊人员”:
例如,有些朋友获得博士学位,但没有考过相关财会证书,没有从事过会计工作,无法做信息采集;这类考生不需要工作经验,申请授权,通过后即可参与报名。
因此,江苏省的考生注意了:符合中级资格报名条件但不属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范围的报考人员,可联系报名所在地财政局,申请授权报名;成功后无须进行信息采集。
除此以外,其他考生请注意!截至目前,从各地区发布的报名简章来看,需要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地区有:新疆、浙江、黑龙江、山西、河北、陕西、广东、甘肃、天津、山东、河南、内蒙古、辽宁(信息持续更新中)。
不做信息采集或将无法报名年中级考试
天津市:登录“天津会计”网站(tjkj.cz.tj.gov.cn),按照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审核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河南省: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考试的人员须在河南省报名开始一周前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河北省: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通过审核后,可以注册报名。
山东省:中级资格报考人员应先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与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注册并填报个人有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缴费,并打印报名信息表留存。
广东省:报名前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其中深圳市人员登录“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黑龙江省:黑龙江考区中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信息从黑龙江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调取,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考人员须于年3月9日前登录相关网站完成个人信息采集!
浙江省:3月30日16:00关闭“浙江会计之家”-“信息变更”和“信息登记”通道和“宁波会计之窗”信息采集变更通道,此时间点前未在浙江省内完成个人信息登记的人员,无法参加考试报名。
江苏省:江苏省中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凡当前从事会计工作或者就有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的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考。
甘肃省: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如果以前没有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先登录相关网站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陕西省:报名信息全部从陕西省会计人员信息库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完成信息采集后方可报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报考人员需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山西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系统与山西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将实现数据共享,考试在我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将对应关联至报名系统。也就是说大家在报名之前要完成信息采集!
内蒙古自治区:报考人员必须完成年以来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对于很多地区来说是报名的必备条件,没有完成信息采集,则没有办法完成中级会计考试报名!
考生朋友们,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以免影响中级会计考试报名哦!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常见问题汇总
什么是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实质上是在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以后对会计人员的建档入库,今后对会计人员的认定不再依据是否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是依据是否纳入了会计人员信息库(信息采集后自动入库)。
以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参加职称考试以及其他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均依据会计人员信息库中的信息。
哪些人需要进行信息采集?
从各地发布的公告来看,需要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人员一般包括两类: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不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即拥有会计相关证书)的人员。
这两类统称为“采集对象”。
既不从事会计工作,也不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就统称为“非采集对象”。
总的来说,有和都要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注意:由于信息采集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地的采集时间、采集范围、采集方式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所有的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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