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机场锅炉燃气采购及撬装站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西机场锅炉燃气采购及撬装站运行维护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鸡西机场锅炉燃气采购及撬装站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机场锅炉燃气采购及撬装站运行维护项目

2.2供货服务期:燃气采购:年10月1日-年4月30日(以实际供暖期为准)

撬装站运行维护:年10月1日-年9月30日(一年)

2.3交货地点:鸡西机场甲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政府登记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具备液化天然气气质分析报告。

3.3人员要求:本项目撬装站运行维护须配备1名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6名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以上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并经燃气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提供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法人及公司股东信息网页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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