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出台2021立法工作计划,人民群众

北京痤疮中医医院 http://pf.39.net/bdfyy/zjft/210630/9125681.html

2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我省出台年立法计划,其中包含多部民生法规,立足于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列入黑龙江省政府年立法工作计划项目共58部,其中地方性法规项目53部,省政府规章项目5部:

一、地方性法规项目(53部)

(一)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14部)

1.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制定,省文化和旅游厅起草)

2.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制定,省营商环境局起草)

3.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修改,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4.黑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制定,省工信厅起草)

5.关于黑龙江省实施契税法授权事项的决定(制定,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起草)

6.黑龙江省计量条例(修改,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7.黑龙江省邮政条例(修改,省邮政管理局起草)

8.黑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改,省林草局起草)

9.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修改,省住建厅起草)

10.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制定,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11.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修改,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12.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修改,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13.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修改,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14.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修改,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关改革任务推进要求,适时提报需要废止、修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

(二)预备项目(17部)

1.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修改,省住建厅起草)

2.黑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制定,省公安厅起草)

3.黑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改,省民族宗教委起草)

4.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条例(制定,省教育厅起草)

5.黑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制定,省工信厅起草)

6.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修改,省林草局起草)

7.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省医保局起草)

8.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制定,省水利厅起草)

9.黑龙江省慈善条例(制定,省民政厅起草)

10.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制定,省住建厅起草)

11.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制定,省教育厅起草)

12.黑龙江省兴凯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改,省林草局、鸡西市政府起草)

13.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省自然资源厅起草)

14.黑龙江省开发区条例(制定,省商务厅起草)

15.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制定,省商务厅起草)

16.黑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起草)

17.黑龙江省政务数据管理条例(制定,省营商环境局起草)

(三)调研项目(22部)

1.黑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省市场监管局起草)

2.黑龙江省统计管理条例(制定,省统计局起草)

3.黑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制定,省司法厅起草)

4.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修改,省外事办起草)

5.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修改,省民族宗教委起草)

6.黑龙江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省国资委起草)

7.黑龙江省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条例(制定,省营商环境局起草)

8.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制定,省司法厅起草)

9.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制定,省人社厅起草)

10.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11.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办法(制定,省卫生健康委起草)

12.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修改,省卫生健康委起草)

13.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条例(制定,省民政厅起草)

14.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制定,省住建厅起草)

15.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修改,省中医药管理局起草)

16.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制定,省应急管理厅起草)

17.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条例(制定,省教育厅起草)

18.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修改,省人防办起草)

19.黑龙江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制定,省住建厅起草)

20.黑龙江省专利保护条例(修改,省知识产权局起草)

21.黑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制定,省人社厅起草)22.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条例(制定,省农业农村厅起草)

二、省政府规章项目(5部)

按照清理工作安排和有关改革任务推进要求,适时废止、修改有关的省政府规章。

(一)预备项目(3部)

1.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改,省科学技术厅起草)

2.黑龙江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修改,省粮食局起草)

3.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修改,省民政厅起草)

(二)调研项目(2部)

1.黑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省司法厅起草)

2.黑龙江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制定,省民政厅起草)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梁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kz/1688.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冀ICP备1902957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