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条扶持政策助力黑龙江省文旅企业共渡难

为帮助文旅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国家和黑龙江省级层面在疫情防控期间先后出台系列扶持企业政策。为更好的扶持该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黑龙江省文旅厅对适用于文旅企业的相关政策做了梳理,做出政策归类。

财税扶持政策

1受疫情影响企业所得税缓缴8年。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等旅游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年度经营困难的(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50%以上),年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年第8号公告第四条)

2受疫情影响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遭受重大损失,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政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黑政办规〔〕3号第二条)

3受疫情影响企业享受延期缴纳税款政策支持。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且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提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税务机关压缩办理时限,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黑政办规〔〕3号第三条)

4定额征收税费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定额调整政策。对因疫情影响经营的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合理调整定额。税务机关简化停业登记办理流程,纳税人可自行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或无需申请由税务机关发起批量处理等方式办理。(黑政办规〔〕3号第五条)

5脱贫攻坚地区年中央预算内切块文旅资金享受倾斜政策。发改部门在分解下达年中央预算内切块资金时,按有关规定向贫困县等重点地区倾斜。(省发改委《关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黑发改办字〔〕39号第七条)

金融扶持政策

6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享受信贷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旅游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法人银行机构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加大信贷融资供给。(黑政办规〔〕3号第八条)

7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机构将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黑政办规〔〕3号第九条)

8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融资需求,各银行机构将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全省金融机构将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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