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法榜样力量指尖起舞,追赶音速,诠释
弘扬北法精神
彰显榜样力量
刘冰
■北安法院通北审判团队书记员
刘冰,女,汉族,黑龙江北安市通北镇,年7月出生,团员,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通北审判团队聘用制书记员。
一、素质过硬,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
自刘冰同志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尽心尽力,表现出强烈的敬业精神;她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默默无闻,乐于奉献,不断接受挑战和完善自我,赢得了领导、同事的好评。通过不懈的努力学习,对党性觉悟的认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知识等都得到了较大的提升,政治信仰更加坚定。能够积极按时完成各项政治学习。
二、真抓实干,恪尽职守,工作实绩突出
刘冰同志热爱法院工作,一心扑在工作上。作为民庭书记员,坚持用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上的每一个环节和细节,虽然身兼多职,但还是任劳任怨,勤恳工作,时间上统筹安排,并利用业余时间加班加点,绝不放过任何的瑕疵细节,及时高效、保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准确地做好案件登记、庭审安排、文书送达、报表报送等工作。刘冰同志细心地向前辈学习各种工作技能。吸收优秀的工作方式应用在庭审记录、法律文书校对、案卷整理装订等各项工作中不断完善。在完成内勤工作的同时,其归档率达到95%以上。在学习与工作相结合,在工作中不断巩固、更新、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利用担任案件书记员的机会,主义学习和吸收审判员采用证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的经验,协助审判员起草简单的裁判文书,有效缓解了通北审判庭案多人少的实际情况。自年以来,刘冰同志作为宋宏江法官的书记员,平均每年记录案件近件,为了能够记录准确,每次开庭前,她会到审判员处翻阅案件卷宗材料,特别是庭审记录,她查阅卷宗不仅是为了再次检查诉讼材料送达的情况,确认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也是为了熟悉案情,了解双方争议的问题,使自己能在开庭记录时做到快速总结、分析、记录。对自己担任书记员的每一宗案件,她都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准确详实地做好各种记录,卷宗装订整齐、规范。良好的法律素养,高度的责任意识,熟练的速录技能,使他在从事书记员工作时得心应手,成为了法官值得信赖的好帮手。
三、严于律己,恪尽职守,践行公正司法
该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能够正确认识自己,不忘初心,把耐心接待、公正司法作为行动指南,用其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
原标题:《指尖起舞,追赶音速,诠释新时代青年书记员的别样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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