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原始的民族是哪一个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的是勇敢的鄂伦春…”一首古老的歌谣它唱出了这个民族古朴、原始、粗犷的性格和与大自然为伴的和谐生活。大兴安岭原始的民族是鄂伦春部落,居住在深山密林中,过着游牧的生活。鄂伦春族是世居黑龙江省的少数民族之一,最少时期民族人口不到四千人,现在全国人数恢复增长,但仍不到九千多人,主要聚居在大小兴安岭地区。早在元朝时,辽阳行省管辖鄂伦春人,习惯称鄂伦春人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明朝时,历史上有记载黑龙江以北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伦春人。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树中人。
鄂伦春自治旗到各景区的标识鄂伦春民族博物馆鄂伦春这一族称,在年4月28日崇德五年三月是以俄尔吞在文献中出现的。年康熙二十二年以后,俄尔吞在文献中和奏折中逐渐中消失,在文件及奏折中多次出现了俄罗春、鄂罗春、鄂伦春等不同写法和叫法。从年康熙二十九年十月份开始,鄂伦春作为统一的族称在清朝的叫法才真正固定下来。鄂伦春是民族自称,有两种意思,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另外,鄂伦的发音与驯鹿的发音相同,春是表示人的附加成分,两者合起来为即鄂伦春,汉语就是打鹿人或驯鹿人之意。在鄂伦春民族内部,因居住地不同还有“毕拉乐千”、“库玛尔千”等不同的民族自称名称。
鄂伦春族全家福一家人在等待午餐鄂伦春族有自己的语言,没有文字,现在都通用汉文。黑龙江流域及大兴安岭地区是鄂伦春族的发祥地。最早他们住在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的广阔地带。17世纪中叶由于沙俄的入侵,南迁到大、小兴安岭一带。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旧中国,鄂伦春人靠“一匹猎马,一杆枪”过着单一的游猎生活,实行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制度,保持着浓厚的原始社会的痕迹,吃兽肉,穿兽皮,住“撮罗子”(俗称“仙人柱”,是用桦树皮搭的棚子),居住条件十分简陋。常年游猎在山岗和森林中。直到年,鄂伦春人才走出白桦林,从山上下山,来到山下定居,开始半耕半猎的定居生活。
族人共吃午餐七十年代的鄂伦春打猎的标准装备狩猎是鄂伦春人传统的生产方式,长期的实践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各种野兽的习性和生活规律,他们摸得一清二楚,判断野兽踪迹的准确率令人惊叹不已。他们把狩猎季节分为“鹿胎期”、“鹿围期”和“打皮子期”,统称各期为“红围期”,以示吉祥。鄂伦春族是个能歌善舞的民族。打猎归来或逢节日,都要歌舞狂欢,舞姿往往模仿动物和飞禽,节奏明快,豪放粗犷。
鄂伦春族一般打猎都要带着猎狗鄂伦春少女新生鄂伦春族乡年4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成立鄂伦春旗,鄂伦春族自主管理区域内本民族内部事务。年5月31日鄂伦春旗改为鄂伦春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还有布特哈旗、莫力达瓦旗和阿荣旗有鄂伦春族分布。现在在黑龙江的的鄂伦春族的聚居点主要是黑河市的新生乡、逊克县、新鄂新兴乡、塔河县十八站乡、呼玛县白银纳和嘉荫县乌拉嘎镇胜利鄂伦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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