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改革成

中国发展网讯11月19日上午,黑龙江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哈尔滨市、绥化市、大庆市等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省管部分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改革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赵景海作主旨新闻发布会。

据赵景海介绍,用地审批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多年来,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用地预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为主要内容的用地审批制度,在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发展需求、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客观上还存在着法定审批层级多、时间长等难点问题,与黑龙江省有效建设工期短、项目急需用地的实际需求构成了突出的矛盾,影响了投资效率和营商环境,一直困扰着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用地审批,解决当前用地的突出问题,黑龙江省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新精神,锐意创新,在推进用地审批“放管服”改革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启动省管用地审批职权委托下放改革工作

在学习借鉴广东、浙江两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年2月,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向省政府呈报了《关于将省管用地审批权限委托下放给部分市地政府实施的请示》,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开始启动委托下放工作,相继开展了委托下放一系列文件的起草工作,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会同省司法厅赴广东省考察学习有关经验,最终形成了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的决定草案。年7月8日,该决定草案在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

二是推动以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委托下放政策

年8月14日,省政府颁布了《关于委托实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号),决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将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绥化市,以及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哈尔滨新区,绥芬河市的省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职权及相关实施方案的审核职权,由省政府委托给上述相关市政府和新区管委会实施;原由省自然资源厅行使的相应审查职权及相关用地预审职权,调整给对应的市和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

三是全面做好委托职权承接工作

为确保委托职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年9月23日-25日,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召开了全省用地审批职权委托实施部署推进会议,并对全省用地审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0月中旬,又组织开展了督导检查。今年9月下旬,省自然资源厅对受委托单位履行委托职权一年来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

赵景海说,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各受委托单位对委托下放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认真履行委托职责,顺利地完成了“接得住”的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成效显著。据统计,自委托下放以来,13个受委托单位共审批(审核)省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卷件,占全省省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总数的64.9%;审批预审报卷件,占全省省级预审总数的67.0%。取得主要成效如下:

一是减少了审批层级,用地报批效率大幅度提升

通过“放管服”改革,将省管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相关市和哈尔滨新区实施,使原由“县级组卷、市级审核呈报,省级审批”的三级用地报批层级变为“县级组卷呈报,市级审批”二个层级,减少了审批层级,缩短了报批链条,加快了审批速度,用地审批时间明显缩短,委托后整体审批时间比委托前减少了30%以上,大幅度提高了审批效率,增强了用地保障能力,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是进一步优化报批流程,实现用地审核智能化

各地紧紧围绕全省统一开发的建设用地审批系统,进一步优化用地组卷报批工作流程,通过统一平台、数据、标准和流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规则库和数据包,实现了“一键”完成多项内容审查的智能化审查模式,助推了规范化审核。

三是报卷更加规范,报批质量明显提高

委托下放后,受委托单位由“用地呈报”角色转变为“用地审批”角色,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主动与企业对接,积极超前服务,同时明确了用地报件要求,规范了报批格式,简化了填报方式,采取清单式、表格式、填空式填报,使报卷质量明显提高。从评估情况看,受委托地区呈现出组卷质量越来越好、报批速度越来越快的良性运行态势。

赵景海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做好工作安排

一是拟出台委托实施省管用地审批(审核)职权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委托用地审批(审核)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用地审批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高效行政、阳光行政。

二是加大对相对薄弱地区的指导帮助。对工作任务重或人员力量薄弱的地区,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帮助指导,组织相关业务单位与其对接,派出业务骨干进行“点对点”指导,帮助当地审查人员尽快掌握用地组卷报批相关政策和工作技能,满足委托下放工作需要,促进全省工作均衡发展。

三是强化用地报批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对全省从事用地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采取省级集中和地市分片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用地审查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用地审批是法定事权,黑龙江省政府将省级事权依法委托给相关市和新区实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一项具体举措,体现了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坚定决心,对转变政府职能、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省管部分用地审批(审核)职权委托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快用地审批,降低企业时间和资金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保障企业用地需求,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倪馨裴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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