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新高考方案发布,采用312
新京报讯(记者苏季)年,黑龙江省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正式进入“3+1+2”的新高考模式;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9月15日,《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
《通知》显示,黑龙江省从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也称等级性考试,以下统称选择性考试)两类。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认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职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依据之一;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其中,合格性考试考试内容为必修内容。考试科目覆盖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除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外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共14门。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选择性考试的考试内容为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考生以高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自身特长等为主要依据,选择其中3门参加考试。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在成绩呈现上,每门科目满分均为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首选科目成绩采用原始分呈现,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再选科目成绩按照规则转换成等级分呈现,成绩当年有效。同时,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根据《通知》,从年起,全国统一高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
考生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总分为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每门均为分。外语科目听力部分30分,笔试部分分。
在招生录取方式上,《通知》显示,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新京报记者苏季校对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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