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民事诉讼检律同堂培训班开班
加强检律协作 做强民事检察
黑龙江省民事诉讼检律同堂培训班开班
6月14日,黑龙江省三级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30名业务负责人(骨干)与黑龙江省司法厅选派的40名执业律师齐聚一堂,拉开了民事诉讼检律同堂培训的帷幕。最高检、省检察院及省委党校有关领导、学者应邀授课。
“此次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省律协首次举办民事诉讼监督检律同堂培训班,紧扣做强民事检察、加强检律协作在民事诉讼工作领域最急需、最突出问题,是加强检律协作、构建新型检律良性互动关系的创新破冰之举。”在开班式上,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霞要求,全体学员要珍惜学习、培训机会,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创新提升。要注重学以致用,将所学所知应用于本职工作,成为司法工作和民事诉讼监督领域的行家里手。要充分利用此次培训搭建的检察官和律师零距离交流平台,交流工作情况、分享工作经验、探讨工作方法,实现检律共同提高。要将此次培训作为起点和契机,在法律、司法政策、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等层面找好检律结合点,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的“工匠大师”,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检察服务、法律服务。
郭霞副检察长强调,检察官和律师要忠实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职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以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法治为使命。一是扎实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共同维护司法廉洁和司法公正。二是携手共促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化解矛盾纠纷的职业优势和作用,推进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加强律师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联合接待、释法答疑和调解,推动律师有效参与诉源治理。三是深入做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不断优化服务保障执业权利相关措施,切实消除律师依法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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