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按国家最高幅度50减免税费促进经
4月29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召开税收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今年一季度全省累计新增减税42.1亿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年新出台政策减税11.3亿元;另一部分是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年的翘尾新增减税30.8亿元。
个人所得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极大惠及纳税人
年1月1日起,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作为专项附加扣除,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减除,新增减税1.6亿元。
年1月1日起实施的普惠性减免政策使全省绝大多数小微企业减轻了税收负担。优惠政策涉及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六税两费等八个税种和两个费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一下提高至10万元,幅度提高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万元到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相应部分企业所得税税负降至5%和10%。而且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等方面大幅放宽;同时授权各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并允许叠加享受本次地方新出台的减征优惠。
黑龙江省克服财力“紧平衡”的压力,按国家最高幅度50%落实地方税费减免政策,对全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深化增值税改革助力龙江制造业发展
年4月1日起,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原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原10%降至9%,同时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实行加计抵减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纳税人实行留抵退税等政策措施。同时不动产进项税一次性抵扣、实行留抵退税等配套措施,对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基本建设项目较多的制造业的利好不言而喻。另外,对主营业务为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实行加计抵减政策,对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将起到良好保障作用。
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
自年4月1日起,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全面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降低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黑人社发〔〕12号)要求,自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并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制定了降低社保费率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与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积极沟通配合,努力为缴费人提供更优质的缴费服务,让广大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实打实措施助力减税降费落地生根
黑龙江省克服地方财政困难,顶格出台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按国务院部署坚决落实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省税务局加强与财政、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省、市、县三级局领导班子均建立各地包保责任点,每级包保责任点分别确立包保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定点联系余户企业,建立以“两级架构、四项机制”为主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余名网格管理员定岗、定责、定人,包保到户,实现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
以最简、最广、最优为目标,还权还责于纳税人。持续优化服务保障措施,建立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受理反馈各类问题。通过预约叫号、错峰错时、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导税服务等措施缩减等待时间,确保纳税人诉求有处说、疑惑有人解、事项有人办。同时对业务专网、互联网带宽进行扩容,升级征管核心软件,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增加信息提醒功能,加固信息系统,确保纳税人五月征期能够平稳顺畅“报好税”。
下一步,全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推进集成化服务、网格化管理、标准化运行,持续开展政策宣传培训辅导,做到辅导有重点,培训无遗漏,认真做好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情况的统计核算和效应分析,全力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在黑龙江省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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